高县政协反映:
2018年底,宜宾市91%的贫困人口已脱贫、90%的贫困村已退出、80%的贫困县即将“摘帽”。但要巩固提升和完善后续扶持措施,实现稳步奔小康,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,主要表现在:
一是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激发不充分。有的贫困群众主动致富意愿不强,过度依赖帮扶政策,想继续当低保户,想占有公益性岗位,甚至存在“你不帮,我不动”的现象;有的贫困群众传统思想、落后观念根深蒂固,环境卫生、红白事等旧习惯、旧风俗在短期内难以改变;有的贫困群众缺乏对党和政府的“感恩之心”,个别贫困群众对扶贫工作和扶贫干部依然有不理解、不支持、不配合的现象;有的贫困群众自身有发展潜能,但由于帮扶措施不精准,发展的内生动力没有充分激发出来。
二是贫困村和非贫困村发展不平衡。相比贫困村,非贫困村由于缺少政策支持和项目资金的支撑,特别是一些地处偏僻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相对滞后的非贫困村、少数民族村,在道路、饮水、教育、医疗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短期内无法得到有效解决。在动态监测方面,非贫困村的部份收入刚刚越过贫困线的贫困户和非贫困户,持续稳定增收的机制尚不完善,一旦缺少支持,返贫或新增贫困现象的机率增大。
三是对标补短机制不健全。目前尚无准确有效的关于如何筛查问题、如何评定或认定、如何做好项目和资金的有效储备、如何帮扶解决的办法和机制。既要对达标、不达标的问题情况进行监测,也要对对标补短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测,看是否真正消除、消除的质量如何、群众的认可度如何。但一些地方在“回头看、回头帮”工作中不知道该干什么,对标工作不知道该何处着手,“见子打子”现象比较突出。
四是增收“造血”能力不稳定。一些脱贫群众的收入构成不合理,转移性收入占比很大,有的甚至超过了50%以上,而生产经营性收入占比不到20%,一旦缺乏政策支撑,返贫风险较大。同时,由于一些地方的产业缺乏统一规划,组织化程度低,市场接入不好,带贫益贫机制弱,导致农村支柱产业同质化严重,缺乏产业发展特色且利益联结机制不健全,农民增产不增收现象偶有发生。
为此,建议:
一是贫困群众内生动力要激发“两个方面”。从思想上激发主动意识,在现有的感恩教育、“红黑榜”评比、文化熏陶、宣传身边典型等措施的基础上,结合实际创新。如高县来复镇通书村、桥坎村试点“扶贫爱心超市”,明确文明友善、勤劳实干等14项具体“爱心”行为为积分项目,激发贫困群众勤劳致富、敬老爱幼、诚信友善的意识。从发展上激发内生动力,针对每个村、每个家庭、每个贫困人口进行“私人订制”并动态调整。同时,不搞大而统的规划、大而全的培训,应针对实际采取“小班”作业,真正让贫困群众掌握“一技之长”。
二是贫困村与非贫困村均衡发展要抓住“两个协同”。既要抓住贫困村与非贫困村的协同发展,也要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协同衔接。可以优先安排地理位置偏、基础设施差、产业发展弱、少数民族较多的非贫困村以及少数民族村作为重点统筹发展村,按照脱贫攻坚的工作体制,纳入2019—2020年县区重点工作,安排相关领导和重点部门对口联系,在项目、资金、人才等方面予以支持。贫困村、非贫困村都要提前做好乡村振兴规划,通过组织联建、设施联通、产业联动、利益联结等方式,在产业发展、基础设施建设、资源综合开发等方面进行统一规划、统一标准、统一行动,实行村与村融合发展、乡与乡整体推进。
三是动态监测及时补短要做到“两个兼顾”。既要做好已脱贫人口的动态监测,防止出现返贫现象;也要做好边缘户及四类重点群体的监测,防止出现新的贫困现象。在已脱贫人口的动态监测工作上,重点探索建立边缘脱贫户识别、帮扶、监测、评估、验收工作体系。对2014—2018年已脱贫人口继续实行“不脱责任、不脱帮扶、不脱政策、不脱监管”的全面动态监测机制;并从脱贫户中选取8%—10%作为重点监测对象(主要是脱贫边缘户),建立“一户一册、季度一报、按时对标、及时补短”的动态监测工作台账。在边缘户及四类重点群体监测上,分部门分行业建立台账,定期对账,分析研判,及时采取措施,一旦出现因灾因病等因素造成不达标情况,按照缺啥补啥的原则,通过政策兜底、项目覆盖、资金整合等方式,通过社会综合保障及时对标补短,防止出现和有效消除新增贫困现象。
四是发展产业持续增收要着眼“两个联结”。充分发挥社会经营主体在产业融合、形成一二三产业的有机联结和市场对接、形成多方受益的紧密联结方面的作用,通过政府搭台,积极引导社会经营主体主动参与脱贫攻坚,推行“以购助扶”等扶贫模式,有效分担社会经营主体、贫困户的风险。可以借鉴高县早白尖茶业公司扶贫模式,创新实施产业扶贫、众创扶贫、基金扶贫、自助餐扶贫等模式,带动贫困户脱贫增收,形成产业到产品再到市场的有机衔接和“企业+贫困户”的利益联结体,增强产业发展后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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